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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中标

大庆油田总医院锅炉及附属设备系统维修保养项目采购公告

大庆油田总医院锅炉及附属设备系统

维修保养项目采购公告

大庆油田总医院,对锅炉及附属设备系统维修保养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进行响应。

一、采购项目名称:大庆油田总医院锅炉及附属设备系统维修保养项目

二、项 目 编 号:ZYY2021066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80000元/年(投标报价中包含所需人员工资、保险费、管理费、税金,服装费、防护用品费、工具;维修费、配件材料费及运行所有费用。乙方人员办公、交通、食宿、安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单位不再另行支付任何有关费用)。

四、服务期限及质保期:

1、服务期为一年,合同结束时,如果采购方对服务质量非常满意,合作顺利,经协商合同可续签一至二年。

2、质保期1年。

五、锅炉的数量、规格及服务要求:

1. 油田总医院锅炉及附属设备

锅炉型号

厂家

规格型号

台数

备注

1#蒸汽锅炉

大连锅炉厂

6DN/1.25-Q(Y)SZS10-1.25-Q(Y)

1


2#蒸汽锅炉

大连锅炉厂

6DN/1.25-Q(Y)SZS10-1.25-Q(Y)

1


3#热水锅炉

天津宝成机械

WNS7.0-1.25/115/70-Y(Q)

1


4#热水锅炉

天津宝成机械

WNS7.0-1.25/115/70-Y(Q)

1


5#热水锅炉

大连锅炉厂

6DN/1.0/115/70-Q(Y)SZS7-1.0/115/70-Q(Y)

1


6#热水锅炉

大连锅炉厂

6DN/1.0/115/70-Q(Y)SZS7-1.0/115/70-Q(Y)

1


1.2、机泵、燃烧器,省煤器、加药罐,盘式过滤器,天然气系统,旋流除污器、水处理系统等设备维修及更换配件等。

2.投标方保证招标方锅炉及附属设备系统安全运行。为了避免因恶意低价竞标,中标后不能及时,保质的完成服务,合同期间如果发生两次责任事故,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合同终止后该项目招标方另行招标选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方负完全责任。

3.投标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定及招标方要求,对锅炉及附属设备运行状态进行巡检、巡查,发现故障及时维修。

4.投标方对锅炉及附属设备系统进行巡检和锅炉及附属设备故障维修工作的质量,应达到国家标准的要求。

5.投标方自行配备工作所需要的工具及设备,施工现场物品要摆放整齐,施工完成后要清理现场,施工时设置现场安全警示标志。巡检、维修现场要留好影像资料,备查。

6. 维修保养期间,出现炉拱、炉管、烟道、机泵、水处理、燃烧器等锅炉零部件及附属设备、老化,必须免费更换,不得应付使用。更换的锅炉配件及附属设备系统零配件、选用优质的零配件,须是合法的、正规途径采购的,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给采购方。

7.主要部件,特别是涉及安全运行的部件,须有相应的合格证。更换的零部件须经采购方的管理人员书面确认并同意后方可更换。

8.锅炉发生故障需要及时维修更换配件,应尽快釆购、安装,及时恢复锅炉及附属设备正常运行。

9.投标方承担所维保锅炉及附属设备系统因维保不当发生的事故责任。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有效的税务登记证。

2、具有相应锅炉及设备维修经验及业绩,并提供二年以内锅炉维修业绩合同二个。

3、开户行许可证。

4、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安全生产施工承诺书。

5、建议投标人在开标之前与招标单位联系,进行现场勘察,了解施工的地点、现场位置、工程性质、工程特点等信息,如投标人不进行现场勘察,造成对现场情况、招标文件及工程内容理解错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对近三年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本次项目。

7、不接受合作伙伴形式或联合体参与投标。

七、履约保证金:

参与本项目竞争的供应商,中标方交履约保证金10000元,验收合格后自动转为质保金,工程质保期满后无息退还。

后自动转为质保金,工程质保期满后无息退还。

八、付款方式:

工期结束,验收合格后,按合同付款。

九、投标文件格式:

1、有意投标者请将投标资料密封在信封或档案袋内(投标书封面,要求写明文件名称、投标单位名称(盖章)、地址、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2、标书要求:一本正本(正本彩印)、四本副本均加盖公章,装订方式为胶装。投标文件需密封,提供原件的需单独密封。

 3、 标书封面须有以下内容

(1)投标公司全称及正本或副本标识;

(2)投标项目名称及项目序号(和招标公告中的采购项目和序号一致);

(3)投标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4)投标日期。

 4、 标书内首页应为目录及对应页码(目录中的内容顺序应与投标文件所包含的项目一致)。

  5、投标文件应包含:

 (1)投标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加盖公章的原件一份);

 (2)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3)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联系方式(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5)开户许可证 (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6)报价单;

 (7)能证明投标人实力和评标需要的其他资料。

十、报名须知:

1、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出后,如有变更(如:变更通知、有关问题答复、质疑答复等相关文件),将在“大庆油田总医院网站”告知,转载无效,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供应商应主动查看。 

2、本项目不设资格预审,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本公告,符合条件即可参与。参标供应商按照要求将所有资质证明资料提供到开标会现场,由评委小组审查,经评审不符合条件者投标无效。 

 3、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

 4、招标谈判价格及中标价格都为税后价格。

 5、报名时间:2021年7月 15 日- 2021年7月21日早8:00至11:00,下午13:30-16:00,超过报名期限,报名无效。

现场勘察联系人电话:13059083236

报名地址:大庆油田总医院车队二楼招标采购办公室。

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6、投标代表(法人或法人授权人)请在开标时间前20分钟携带公章、身份证到达会场签到(签到时查验身份证件)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的将视为自动弃权。